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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外语系2012年教育实习安排
2012-03-01 00:00  

 

榆林学院外语系2012年教育实习安排
 
根据我校 2012届师范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和教育实习规程规定,现将外语系2012届教育实习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实习形式: 我系 2012届共有177名实习生。根据我系实际情况,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实习形式,对于家住榆林地区、延安地区的73名专科学生和少数本科生基本采取分散实习,近100名本科生采取在实训基地集中实习。
二、实习时间安排
(一)实习动员时间: 2011年12月28日晚7:30分在联403教室进行实习动员,引导学生树立献身基础教育事业的意识,端正实习态度,明确实习任务和实习过程各环节的具体要求以及成绩考核办法,以保证教育实习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教育实习进程安排
1、 2012年3月5日 —— 3月14日 ,组织学生进行实习前备课、授课等教育实习各环节的指导及教学观摩。
2、 3月15日 统一离校赴各实习学校。
3、 3月17日 3月21日 ,根据实习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各环节见习。
4、 3月21日 4月30日 ,在实习学校的安排和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备课、试讲、课堂教学实习和班主任见习。
5、 4月30日 离开实习学校返回榆林学院。
6、 5月4日 5月6日 ,组成以主管教学负责人为组长的听课评议小组,对本专业分散实习生集中进行验收汇报讲课。
7、 5月7日 5月10日 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评比、总结、报送材料。
三、实习领导小组 :组长:薛笑丛    成员:王宏远、刘艳锋
听课验收小组:王宏远、薛笑丛、刘艳锋、王建安、崔艳梅、白钰田
实习点分布、课程安排、学生分组、带队教师、检查安排等见附表。
四、管理办法:
(一)实习任务及各环节运行办法
1、实习学生应完成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和教育调查研究三项工作。
2、每位实习生至少要讲授4次不同内容的课程并相应形成至少4课新教案,每课教案至少要备2—3份,第一份为初稿须经指导教师批改并签字,再修改形成第二稿由指导教师再批改签字,直至符合授课要求,由指导教师签字通过,方可形成为授课教案。实习结束后,一并交回系上,由系实习领导小组审核。
3、各实习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对所指导的实习生要形成较为详实的实习鉴定(包括:实习时间、实习班级、课程、节次等内容)并给出教育实习成绩。
4、教育调查报告。每一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就实习学校及其所在区域教育教学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工作并对调查材料进行整理和分析,写出调查报告。教育调查报告具体可就以下某一方面展开:
A)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以及素质教育的现状与进展;
B)学校师资队伍状况调查分析;
C)学校中学生生活、思想、学习以及心理状况调查分析。
D)中学新课程实施对高师教育提出的问题调查分析。
教育调查报告成绩评定的依据:
A)选题的科学性及意义占15%;
B)深入实际走访调查情况,能否掌握第一手原始资料占25%;
C)书面报告质量占60%。
5、实习生管理:
1)分散实习学生,采取就近实习原则,鼓励同县、区、乡的学生尽量在分散的基础上形成相对集中,具体要求为每个分散实习点不得少于5名实习生。实习开始后,要求实习生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寄等方式每周向系汇报一次实习情况,以便随时掌握了解每一实习生状况。
2)集中实习的学生由系实习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各实习基地实习,并配备带队教师。集中实习的实习生要严格遵守学校教育实习的有关规定,服从实习学校的安排,遵守实习学校的有关规定。
3)成绩评定。实习生实习总成绩由返校汇报讲课成绩(集中实习的由实习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实习环节履行情况和实习学校检查评定成绩三部分组成。分散实习生返校后,系上在一周内对每一名实习生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汇报讲解测评,教学内容为实习时所讲课程内容,占实习总成绩40%;检查教案(四个教案,每个至少2稿,并须有指导教师批改及签字)、听课记录、通讯报道、社会调查等实习环节是否完备,并结合信息沟通和巡查情况给出检查成绩占总成绩的20%。实习成绩不合格,不予毕业,一年后交费重修参加下一年级的教育实习。
五、注意事项及具体要求
1、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要求,自律、自重、自爱,尊敬实习学校的领导和老师,爱护实习班级的学生,虚心接受实习学校老师的指导,认真做好备课、试讲、上课、辅导、作业批改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实习期间,实习生一定要注意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实习材料要求:实习结束后交回四个新案、实习手册、教育调查报告、教育实习鉴定表(一式三份,须有指导老师签名并加盖实习学校公章)。
4、对于违纪、失职的实习生,要依据实习生守则及校纪校规进行严肃处理。
 
 
 
榆林学院外语系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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