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网站 >>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完善2016届毕业生信息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年09月28日 10:39 次浏览 背景颜色:

全体毕业生:

按照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毕业生就业信息数据报送的有关要求,现需全体毕业生登陆“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完善个人基础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从即日起至10月7日,全体2016届毕业生凭学号(用户名)和身份证号(密码)登陆“榆林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登陆地址:http://115.28.230.6/11395/system/login.jsp)填写基本信息、生源地信息、就业意向。

一、在“我的基本信息管理”中核对已有信息,完善以下信息:

1、政治面貌:选择填写。

2、入学前档案所在单位:格式为**省**市**县(区)**学校。

(1)4年制本科、3年制专科填写高中就读学校名称;

(2)专升本学生填写专科就读学校名称;

(3)5年制高职填写初中就读学校名称。

3、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格式统一为**省**市**县(区)**乡(路)派出所。

4、QQ号码、电子邮箱(QQ邮箱)、手机号码必填。

5、专业方向:有专业方向可填写,没有专业方向不填。

6、户口是否转入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

二、在“我的生源地管理”中完善以下信息:

1、生源所在地:指高考时户籍所在地,选择填写到区县一级,必须准确无误。

2、家庭地址:指现家庭住址。

3、家庭邮编、家庭电话:必填。

4、城乡生源:根据户口类别选择填写。

5、是否低保:指现年度内家庭是否享受低保,并有低保打款记录。

三、在“我的就业意向”中填写就业意向。

四、毕业生就业或升学时,请在“我的就业信息管理”中填写本人就业相关信息(暂未就业的10月7日前不填写),提交后学生本人携就业材料到招就处审核。

以上信息关乎毕业户档派遣,请同学们认真填写。

                                                            榆林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5-9-28